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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1-35章(2 / 2)

降臣 李千重 8822 字 2023-05-08

叶明樱靠在他怀中,满心甜蜜地听着司马青侯那如迷药般的情话,忽然轻声说:“青侯哥哥,那家学馆的先生走了,我去给孩子们教书好不好?”

司马青侯一愣,略忖片刻,道:“明樱,你若是觉得闷了,便找几个孩子在府中开蒙好了,何必出去坐馆?那地方离王府又有一段距离,每天来去很辛苦的,用个什么也不方便,可别累坏了你。”

叶明樱摇头道:“那位先生走了,孩子们都很伤心,我反正在府中无事,便去教他们识字好了,我真的很喜欢那些孩子!青侯哥哥,你答应我吧!”

见司马青侯沉吟不语,叶明樱便不住哀求,司马青侯哪里架得住他这般央告,心想他对这件事如此上心,若硬是不准,定会让他难过。这孩子虽平日温顺,但若认准了一件事可执拗得很,况且他在自己身边这么久,一直要风得风要雨得雨,从未受过挫折,纵然一时拦住了他,他心中定会一直念念不忘,反而不好,那时纵然再补救也已经晚了。

司马青侯仔细想了想,那学馆说远不远说近不近,自己每天派人接送照料,应该不会出什么大问题,若是叶明樱日后受不得寒暑辛苦,自己便设个台阶不让他再去,总之不让他失面子便好。

司马青侯盘算好了这一切,笑着亲吻叶明樱面上,道:“好了,就依你,我的明樱学问这么好,教出来的学生定然都才思出众,或许真能教出个状元来呢!不过在外面一切的安排可都要听我的,否则可不敢让你出去。”

叶明樱没想到司马青侯

居然真的肯答应了,他惊喜地抱住司马青侯的脖子,开心地说:“青侯哥哥待我是最好的,我什么都听你的!”

司马青侯宠溺地捏了捏他的鼻尖,笑道:“现在答应了你,就这样眉开眼笑的,还送几句好话给我听,瞧刚才那可怜兮兮要哭出来的样子!这样孩子气的夫子,教出来的学生真不知会是什么样子。”

叶明樱不好意思地将头埋在他怀里,心知自己在家里被这亦父亦夫之人哄劝惯了,已经颇为娇惯,今后作了夫子,可要成熟稳重一些才好。

没过几天,乌木巷学馆中便来了一位新的先生,这位叶先生秀气得就如女子一般,说起话来也格外温柔动听,脸上总是带着甜美温婉的笑容,学童们都觉得就算是自己的母亲姐妹也没有先生这样温柔亲切,即使最顽皮的孩子也舍不得对他调皮捣蛋。

而且叶先生学问又好,讲得浅显明白,课业结束后,还常常讲些小故事给他们听,孩子们很快便喜欢上了这位新先生。

尤其令他们惊奇的是,是每到中间休息的时候,就会有一位美丽的姐姐来为先生送点心茶水,每次先生都会将点心分给他们吃。那点心好看极了,就像花朵一样,让人舍不得吃,而那香气又是那样诱人,孩子们看了好久,终于忍不住尝了一点点,那种香甜的滋味简直无法形容,从舌尖一直透到心肺里去,入口即化,那么一小块点心转眼间就被吃个干净。

自从吃了先生的点心,他们再也看不上母亲从糕饼铺买回来的糖糕了。

有的孩子拉着先生柔软的手,偷偷问:“先生,那位姑娘是您的娘子吗?”

先生当时就红了脸,低声道:“不,那是我姐姐。”

孩子咂了咂嘴,觉得很遗憾,那么美的女子居然不是自己的师母,但是做师姑也不错了。先生将来娶妻,一定要娶一个最最温柔好看的女人!

而且不单是有漂亮的姐姐,还有一位又美又威风的哥哥常常来看先生,又摸先生的头,又搂先生的腰,倒比自己父亲对娘亲还亲热几分。先生见了他则是羞红了脸,一双手推推拦拦不让他靠得太近,但脸上却是欢喜的,这时的先生不像个男子,倒有几分像个姑娘。

叶明樱这些日子快乐极了,自己终于有事可做,不再整日养于深宅内院,毫无用处了,而且孩子们都这么可爱,也都很亲近自己,这种简单纯净的幸福溢满了他的心胸。在外面做些事情,在府中有人疼爱,这样单纯的生活再适合他不过,他真希望日子永远这么过下去。

司马青侯发现自从叶明樱在学馆授课,虽然比从前辛苦一些,但整个人却焕发出一种别样的神采来,从前柔弱的样子虽也惹人怜爱,却远不及现在这样吸引人,似乎有一种力量注入了他的身体里,令他绽放出平日潜藏的绚烂来。

司马青侯更加爱煞了他,没想到自己放叶明樱出府,竟有这样的结果,他这样精神振作,身体自然更康健一些,不再是风吹一吹就倒了,这也让司马青侯放心很多。

时间倏忽便过去两个月,这天叶明樱讲得有些累了,便让孩子们到外面玩耍一下,自己也休息一会儿。他走到院子里,看着墙角盛开的红艳艳的石榴花,心中赞叹不已,这花开得如此绚烂恣意,若是人能活得如此飞扬洒脱该有多好!

他知道自己是不成的,自己只能作娇养在温室中的兰花,虽然现在也在外面做事,但所有事情却是已经打点好的,车马点心、衣服用具都伺候得周周到到,在世人眼中这更像是一种游戏吧。但叶明樱心中却没有不甘与苦涩,能被人这样照顾着,实在是一种莫大的幸福,自己是作不得原野中经历风霜雨雪的松竹的。

这时一个青衣侍从走进来,躬身道:“公子,主人有事请您过去一下,车马都已经备好,今天的课便散了吧。”

叶明樱心中惊讶,不知司马青侯有什么事突然叫自己回去,他只得告诉孩子们今天不上课了,便跟那侍从走了出去。

叶明樱看了看那人,觉得十分面生,就随意地问了一句:“你叫什么名字?我从前怎么没见过你?”

那侍从恭敬地说:“小人叫杨锐,本是在外院做事,不久前调进来的。”

叶明樱“哦”了一声,其实他并没有怀疑什么,只是随口一问罢了。

但当他一踏进车里,立刻便被一只手臂勒住,同时一块帕子掩住了他的口鼻,一阵腻人的甜香直钻进他的脑门,叶明樱“呜呜”叫了两声,便软软地倒下了。

第三十四章

当叶明樱再次醒来的时候,外面的天色已经昏暗了,暗沉沉的车厢颠簸着,想来是走得十分快的。

叶明樱刚刚睁开眼睛还没有完全清醒,一时没弄清楚现在的状况,他迷蒙地看了看周围,这般昏暗阴黑的地方让他有些害怕,他一向是怕黑的,黑暗让他觉得很冷,而且在不知名的角落还不知有什么东西在盯着自己看。

司马青侯晓得他这个性子,内室之中便布置得光华明净,天暗了一点就红烛高烧,还将许多明珠嵌在墙上柱中,用柔纱掩了,发出朦胧柔和的光来,即使熄了火烛,

房中也有着淡淡光晕,但又不会明亮得令人无法安睡,反而可以让他睡得安然甜美。庭院内也是悬遍彩灯,几乎可与星月争辉,院中的山石花木在这五色灯影之下,映着天上的疏星皎月,倒有了一番别样的风味,再不是叶明樱从前所惧怕的乌鹊夜啼、鬼影憧憧的黑夜了。

可现在这黑暗又向自己压了过来,叶明樱忍不住颤抖了一下。

这时只听旁边有人平和地说:“叶公子,你醒来了,可有什么不舒服吗?”

叶明樱听着这陌生的声音,心中一阵惊慌,他终于想起来自己似乎是被人迷晕了的,那么现在……

他颤声问:“你是谁?我现在在哪里?”

那人轻笑了一声,“啪”地点燃银烛,烛光下映出一张神采飞扬、气概洒脱的脸,其气势与司马青侯不相上下,但相貌却略逊一筹,没有司马青侯那神光湛然的风姿。

那男子饶有兴趣地打量着叶明樱,轻松地说:“公子不要害怕,我其实是你的朋友呢。我是白朗国武英侯郎非,当年丹荣受夏国侵凌向白朗求救,可惜当时我国正在征讨狄人,无力南顾,才使得夏国吞并了丹荣,原本好端端的一个国家竟沦为虎狼之国的一个行省,君臣皆为之虏,饱受凌辱。最近我得知公子被司马青侯强娶入府,心中十分担忧,我一向敬重叶相,不忍见他的儿子受辱于仇敌,便连忙赶来救公子离了那火坑地狱。公子别担心,有我在,司马青侯再不能欺辱于你!”

叶明樱怔怔地看着郎非,觉得自己落到了一个很奇怪的境地,自己明明在王府过得好好的,却被人说得水深火热一般,云间城中的人都知道兰陵王宠爱王妃宠得不得了,难道这话传到白朗国就成了另一番光景?但又想到大夏灭了丹荣的确是事实,自己以妇人之道委身于敌,无论有多受尊重宠爱,终究是羞于对人。

叶明樱垂下头,难堪而又矛盾地揉搓着腰间的香囊,只听着车轮滚动飞驰,将自己带得离云京城越来越远,也离司马青侯越来越远了。

“自己离开了司马青侯”这个认知猛然跳到他脑子里,吓了他一大跳,离开了那个温柔深情的人,置身于素不相识的人中间,自己要怎么样生活呢?

想象着今后再也没有那人细腻体贴的照料,温存甜蜜的抚慰,宛转风流的怜爱,叶明樱便不由得激灵灵打了个冷战,心中原本纠缠着的亡国之怨立刻被依恋思慕所压倒,一心只想回到司马青侯身边去。

他忍着羞愧,低声道:“郎侯,我知道我是个没用的人,实在无力再去计较两国的旧怨,当初入兰陵王府虽非我的本愿,但王爷他……他对我真的很好,也未曾羞辱于我,现在世人都知道我成了他的妻室,纵然离开了,身份也是不明不白,多有尴尬。朗侯对我的好意,我感激不尽,但我现在实在已经无法离开了。况且我母亲也在云京,我也不忍抛下她,请你让我回去吧!今后是好是歹都是我的命了!”

郎非似笑非笑地看着叶明樱,这些日子他在学馆附近观察,只见这位公子被司马青侯护得密不透风,宠得娇贵异常,便以为这深闺弱质定是个不解世事的,现在才发现他倒是颇懂些道理,说话清楚明白,不枉司马青侯这般疼爱他。

这是一旁有人冷冷哼了一声,道:“只因为他对你好了一点,国仇家恨你就全不顾了吗?难道你忘了叶相是怎么死的吗?居然以男儿之身雌伏侍奉杀父仇人,叶相若地下有知,一定会以你为耻!”

叶明樱闻言惊得抬起了头,这才发现角落里还坐着一个人,他觉得这人的声音十分熟悉,但左看右看却既像又不像,正在疑惑之间,那人揭去唇边的小胡子,又将脸上其他易容之物抹。

叶明樱这才看清楚了,失声道:“白环大哥,是你!你没有死,真是太好了!你怎么到了这里?”

原来这人是丹荣国总兵官白显之子白环,白家一向也是与叶家交好的,当年白显战死,白环不知所踪,叶明樱以为他也死在乱军之中,难过了好一阵,不想今日在这里遇到他。

白环见叶明樱真情流露,也有些感动,心中的气恨便消了一些,叹了口气,道:“当年父亲兵败,我从乱军之中逃了出来,本想回丰城帮助叶伯父守城,但夏军将丰城围得水泄不通,根本无法进入,各地州县又都闻风而降,我报国无门,又不甘做亡国之人,便逃到白朗国,在朗侯帐下效力,这几年一直在为复国而奔走。可这次潜入云京,竟得知你已成为司马青侯的嬖幸之人,那一刻我心中有多恨,你可知道吗?叶相生前风骨铮铮,常道人应当像严冬中的寒梅一样不惧风霜,宁折不弯,怎可如此献媚邀宠苟且取幸?我丹荣纵然国灭,但丹荣人个个都是有气节之人,绝不该如此俯首乞怜!”

白环这一番话,就像一把利刃直插进叶明樱心窝里去,没想到自己以为的关怀疼爱,在旁人眼中竟如此不堪,竟像是自己自甘下贱主动贴上去一样。他身子一软,便瘫在那里,眼泪就如同断线的珠子一般不住地落了下来,直哭得上气不接下气。

郎非向白环使了个眼色,温和地说:“叶公子,白环的话虽有些重,却实在是为了你好,

叶相一生尽忠报国,你作为他的儿子,总不该给他抹黑,更不能以色事敌,招人耻笑。本侯知道你当初是被强势所迫,无力反抗之下才屈身侍人,绝不是心甘情愿的,从今后跳出那泥坑去,干干净净做个男人,岂不是好?”

叶明樱满腹心事却无从言说,自己现在哪里是不情愿的,心中明明已经是千肯万肯,心满意足,甘之如饴,纵然是充作内眷,但这世上的男子又有几个比自己快乐?但这话却实在没脸说出来,男身女用实在不是件可以理直气壮的事。

白环却又道:“现今无数仁人志士在为复国大计出力,叶相平素威望极高,你若能够加入,定能大大振奋人心,也可以召集更多的人反抗夏国的暴政,更可以将司马青侯闹得灰头土脸,以报从前羞辱之仇。你若真能如此做,便不愧是叶相的儿子,以前种种全是忍辱负重,丹荣的子民只会敬佩你,绝不会有人耻笑你。”

叶明樱身子一抖,慢慢抬起头来,眼中闪着不可置信的目光,他虽不通权谋之术,但经史子集也看得不少,知道“美人计”、“反间计”的作用往往是最厉害的,若司马青侯因自己而受到猜疑,祸事可当真不小。

他颤抖着说:“你们打的竟是这样的主意吗?利用我来打击兰陵王?原来你们根本不是来救我的,只把我当做一枚棋子而已,那些冠冕堂皇的话也只是说着好听。你们不能真刀真枪地将丹荣夺回来,尽想着躲在暗处施用诡计,复国是单靠这些阴谋伎俩就可以的吗?这才真真不是大丈夫所为!”

白环被他这几句话说得脸上一红,没想到温润的叶明樱竟能说出这么犀利的话来。

白环吞吞吐吐地说:“不是这样的,我们是真的想帮你,才冒险带你出来的,而你的身份又恰巧可以为复国出一些力,便利用它做一点文章又有何不可?你是丹荣人,理当为丹荣出力,这样又不需要你赴汤蹈火,你还有怨言吗?”

叶明樱恼恨地说:“你对我真的还有朋友之情吗?那么当初我被拘困在云京城的时候,你怎么不来?你知不知道那时我病得快要死了,后来是青侯哥哥把我带回王府,请医生给我诊病,又对我百般照料,每天哄着我开心,我这才好了起来,如果没有他,我怎能活到今日?就算他对丹荣有千般罪过,但他却不负我什么,他这般真心待我,我还有什么可怨恨的!我叶家对丹荣已经尽了忠心,难道还不许我安乐地活着吗?你们要复兴丹荣,我却是个软弱的人,实在没有勇气也没有力量去做什么,后半辈子只能在他的羽翼下生活了。你如果真的为我好,就放我回去,我想回到青侯哥哥身边去,我实在离不得他,外面的生活我受不了!”

白环起初还有些羞愧,后来越听越气,恨恨地瞪着叶明樱,一副恨铁不成钢的表情。

好不容易等叶明樱说完了,白环刚要开口斥责,郎非拦住了他,转头和颜悦色地对叶明樱说:“国事为大,现在无论你说什么,都是不能放你回去的了,你安安分分跟我们去吧。路上不要吵也不要闹,只要你顺从,我们自会以礼相待,但若是你想捣乱,指望着什么人来救你,那可就说不得,只能委屈你了。”

叶明樱愣愣地听着,过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,自己竟成了他们的囚犯了!自他嫁给司马青侯以来,日子都是被温柔呵护着过来的,司马青侯与他说话甚至连稍大一点的声音都没有,每天都是笑脸相对,软语哄劝,哪受过这种逼迫威胁?相比之下司马青侯反而不像他的灭国仇人,眼前这两个人却越看越是凶恶可怕。

叶明樱越想越委屈害怕,伏在榻上呜呜哭了起来。

第三十五章

郎非最近实在是有些头疼,他从没见过哪个男子会像叶明樱这么娇弱,简直比稚子弱女还要令人费心。郎非纵横沙场,出入朝堂,什么样的人没见过?悍不畏死者,粗鄙贪婪者,贪生怕死者,迂腐呆板者,他都有办法对付,但眼前的这位叶公子兰陵王妃……郎非忍不住大摇其头。

此人胆子极小,既怕蛇虫又怕黑,夜里定要燃上一支蜡烛再用纱笼罩住,才肯睡觉。可有时却又十分胆大倔强,对着自己也敢横眉冷对,还会恨恨地指责两句,就像一只发脾气的小猫一样,真不知他到底是勇敢还是懦弱。

这人的身子娇嫩异常,饮食都要精致鲜美,但路途之中哪能那么讲究?应付各关口士兵的盘查已经很费心了,只能尽量弄一些当地的小吃让他尝个新鲜,以免饿坏了他。但头几次还好,因为口味特别,叶明樱还能吃得下去,后来便腻烦了,而且想司马青侯也想得越来越厉害,便渐渐食不下咽。

气得白环道:“王妃娘娘,你当这是在王府里吗?行路之中哪有办法给你做山珍海味?从前在丹荣,叶相清廉,家中贫素,我记得你一日三餐青菜豆腐也吃得下去,现在怎么才在王府带了大半年,就这样娇贵起来,这么快就忘了本分?已经尽量挑精细的东西给你吃了,还要嫌这嫌那,还不快将饭菜吃了!”

叶明樱被他训斥得既羞惭又委屈,从前在家里的确是饮食清淡,而且自己胃口不好,吃不下肉食,整日便是萝卜白菜配饭,顶多会有一碗鲫鱼羹,

日子倒也这样过来了。但自从嫁给了司马青侯,这人虽常在军旅,但皇族之人却生来就是注重享受的,诸般珍馐美味无不尝遍,而且还讲究美食美器,配合各种菜肴的玛瑙盘、水晶盘、青玉盘衬着鲜嫩的菜肴,更加鲜艳雅致,原本只有三分食欲,也会被诱致七分。

更何况司马青侯对叶明樱如珠似宝,唯恐亏欠了一点儿,又关心他的身子,因此更是让膳房变尽花样烹调,渐渐打开了叶明樱的胃口,也养娇了他的嘴,稍差一点的东西就入不了口,偶然在外面吃一餐还觉得新鲜好玩,时间久了便嫌粗糙了。

更何况白环又是一副不耐烦的样子,愈加令他心中酸苦。从前在王府,若是自己不肯吃东西,司马青侯定是会搂着自己百般哄劝,又会让膳房做新巧的上来,务必要看着自己吃下去才肯放心,哪像这样又训斥又挖苦的?

叶明樱心中难过,就更吃不下去了,眼看着日益消瘦,郎非真担心不等到白朗国,他就会一命呜呼了。早知他这么难伺候,当初就不用这条计策了。

接连几天,天空都阴沉沉的,像是要下大雨的样子,这压抑的天气令叶明樱又难过又害怕,他最怕雷电暴雨了。

上天仿佛是故意折磨叶明樱,这天晚上外面狂风大作,接着就是霹雳闪电,倾盆大雨。叶明樱吓得捂着耳朵缩在床角,外面的雨水劈里啪啦落在地上,那声音就像打在他身上一样,令他又冷又疼。

紧接着一阵狂风吹熄了原本就明明灭灭的蜡烛,房间中那唯一一点光与热的来源消失了。恰在这时,一道闪电划过,照得房间里一片惨白刺目,像极了当年父亲的灵堂。

叶明樱还来不及惊叫,滚滚雷声便从天边压了过来,大地似乎都在雷电声中颤抖,仿佛马上就要裂开巨大的缝隙,将地面上的一切都吞噬入那无底的深渊之中。

叶明樱顿时吓得连叫都不敢叫了,只能紧紧蜷起身子抱住头,瑟瑟发抖,发出极细的、若有若无的低泣声。

郎非推门进入室内,看到的就是这么一副悲惨可怜的情景,他眉头一皱,走过去坐在床上,温和地说:“别怕,刮风下雨本来就是寻常事,很快就过去了。你是男子,该坚强一些才是。”

他不劝还好,这一劝,叶明樱的泪水反而越来越多,呜呜哭了起来,并且越哭越厉害。

郎非有些为难,他天生不是一个温存的人,对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划分得十分严格,更加不会滥施好心,对于叶明樱这样一个身份矛盾又心向司马青侯的人,他一直是礼貌周到,防备甚严。但现在看他吓成这个样子,实在可怜,若再这么放任不管,他非得大病一场不可。

郎非只得伸出手去,将叶明樱拢在怀里,给他一点温暖。哪知叶明樱一发觉有人碰触到他,立刻便反射性地钻进郎非怀里,两只手紧紧抓住他的衣服,几乎抠疼了他的肉。郎非微微蹙了蹙眉,伸出右臂抄住了叶明樱的双腿,左臂则搂定他的肩膀,宛如抱孩子一样抱在怀里。

虽然郎非没有紧紧抱住叶明樱,但对于已被吓得几乎昏晕的叶明樱来说,这个怀抱却是那样的温暖安全,迷蒙之中他仿佛又回到了王府,在层层纱帐之中被司马青侯紧拥安抚。

那一夜司马青侯还脱了自己的衣服,与自己交合,当时自己虽已吓得手软脚软,任凭云雨,但当司马青侯进入自己的那一刻,自己竟突然没有那么害怕了,似乎那个强悍男人的勇气与力量也注入了一些到自己体内。

叶明樱不由得将身体又向郎非贴了贴,喃喃地叫着“青侯哥哥”。

郎非抱着叶明樱坐了大半夜,外面的风雨终于渐渐变小了,叶明樱也慢慢安静了下来,抽抽噎噎地睡了过去。

看着那泪痕斑驳的脸,郎非忽然暗骂自己糊涂了,这种情况下只用一只迷香就可以解决所有问题,保管他睡得像死猪一样,多大的雷声都吵不醒他,可自己居然傻傻地陪了他大半夜!

今晚见白环似乎是有心事的样子,问了他才知道叶明樱自幼就怕雷雨,白环虽担心他,但心中终究存着恼恨,拉不下脸来陪他,自己则想着此人奇货可居,不能让他出事,便过来看看,哪知竟像父母照顾孩子一样照顾他这么久,听他叫了好多声“青侯哥哥”,看来司马青侯平时就是这么哄他的。

想到那个自己平生疆场上少有的劲敌在闺房中作慈育可亲状,郎非就忍不住想笑。或许这个柔弱无助的人儿能这般得司马青侯的眷顾,就是因为可以让他毫无顾忌地尽情怜爱吧。

郎非轻轻将叶明樱放在床上,给他盖好被子,便悄悄走了出去。

沈奕这几天十分郁闷,自雷雨那天之后,侯爷居然要自己去照顾那个弱得不像个男人的叶明樱,说男子手脚难免 粗重,自己是女孩子,自然做事细致。侯爷却不想想,自己自幼接受的是杀手训练,哪里会轻手轻脚地给人梳头净面、穿衣着裳?沈奕纵然为难,但侯爷的命令总是要完成的,因为执行一项匪夷所思的任务也是杀手的必要工作之一。

几天之后,沈奕的心情十分的愤怒,这叶明樱怎么比养在深闺的千金小姐还难伺候?茶水凉了

一点就不肯喝,衣服脏了一点也不肯穿,连睡觉都要挑拣被褥的软硬,吃饭就更是麻烦,常常是看了半天,才夹一点东西到自己碗里,就这么一点饭菜还未必吃得下去,经常是剩了一半在那里。沈奕真纳闷了,他从前吃的都是什么?凤凰眼?

自己一直四处奔走执行任务,常要露宿野外,泥地里也睡过,老鼠猫头鹰也吃过,若是像他这样娇贵,早在受训的第一天就被淘汰了。

叶明樱也发觉沈奕的眼神中隐含着蔑视,他心中又恼又难过,本来在雷雨夜因为郎非安慰自己而缓和下来的态度又戒备了起来,尽量不理睬沈奕。

沈奕并不在意他的态度,她的感情一向是很淡薄的,两人这样互不招惹,倒也相安无事。

这天,沈奕陪叶明樱在车中坐着,忽然觉得有些饿了,就从包袱中取出一个烧饼嚼了起来。

叶明樱见她吃得这么津津有味,不由得问道:“那饼又干又冷,你吃得下吗?”

沈奕淡淡瞟了他一眼,毫无感情地说:“这已经很不错了,有几次我在野外潜伏,不可以生火暴露目标,便吃的生蘑菇生番薯。你当人人都像你那么好命,国破家亡了还有这样的好日子过?有的地方闹了灾荒,还要吃观音土呢!”

其实她没有说有一次自己还吃过野菜蚯蚓汤,味道还真不错。

叶明樱听了默然半晌,然后倒了一杯茶放在沈奕面前。

沈奕惊讶地看了他一眼,叶明樱脸上一红,轻声道:“配着茶水吃,会好一点。”

沈奕上下打量了叶明樱几眼,没想到这娇嫩之人还会关心别人。其实自己的本意只是让他今后用饭时别太挑剔。

她暗自叹了一口气,自己真的生他的气吗?恐怕隐藏在恼怒之下的却是羡慕,瞧他那柔嫩得仿若女子的样子,真不知是被怎样娇养才生成这副模样。还有他那柔弱的性子,只怕是半点主意都拿不得的。

即使是女子,若是没有一点主见,也是被人瞧不起的,一个男子竟弄成这般,真是毫无用处了,这种人的命运几乎都是任人欺凌玩弄,最后的下场极其凄惨。人若不自立,谁能救得了他呢?

可这人却做了王妃,即使将来宠爱不再,凭他这正室王妃的身份,也仍然养尊处优,无人动得了他,这么一个软弱的人,连个女子也能扼死了他,竟然有这般造化,莫非真的是叶相精忠感天,故而降下这等好事给他?

人说“各有各命,穷达在天”,这话果然不假。

自己同样身世孤苦,却做了杀手,到了今天,自己已经只有外表是女人,心中早不是女人了,丧失了那种令人心生怜惜、想要倍加呵护的特质。所以自己才会这样看不惯叶明樱。

想通了这点,沈奕反而释然了,看着叶明樱倒有了一种同病相怜的味道,现在心里却希望他的这种好运能一直保持下去,永远不要被兰陵王厌倦才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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